青年干部“有位”更需“有为”
青年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希望和中坚力量,正逐渐在各个重要岗位上崭露头角,获得了施展才华的 “有位”。然而,“有位” 只是起点,“有为” 才是关键,青年干部应深刻认识到这一点,在自己的岗位上发光发热,为国家和人民创造更大价值。
青年干部 “有位” 更需 “有为”,是职责使命的必然要求。党和人民赋予青年干部职位,是对他们的信任,更是赋予了沉甸甸的责任。这些责任关系到国家政策的落实、社会发展的方向以及人民群众的福祉。无论是在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还是在机关参与制定政策法规,每一个岗位都承载着特定的使命。就像黄文秀,在脱贫攻坚的关键岗位上,她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积极作为,深入贫困群众,为他们寻找脱贫之路,最终将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奉献给了这片土地。她以实际行动诠释了青年干部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尽其责、有作为,成为青年干部学习的楷模。
“有位” 更需 “有为”,是赢得群众信任的重要途径。青年干部的工作直接面对群众,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会通过干部的实际行动来评判干部的优劣。只有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展现出自己的能力和担当,才能赢得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如果青年干部只是占据职位却碌碌无为,甚至以权谋私,必然会失去群众的信任,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而那些在岗位上积极有为的青年干部,如在抗洪抢险中冲锋在前的年轻战士、在疫情防控中坚守岗位的年轻医护人员,他们用自己的付出和奉献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尊敬和爱戴,在群众心中树立起了良好的形象。
对于青年干部自身而言,“有为” 是实现自身价值的必由之路。“有为” 能让青年干部在实践中锻炼自己,提升能力素质。在面对复杂的工作任务和困难挑战时,积极作为能促使他们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探索新方法。通过解决一个又一个问题,青年干部的业务水平、沟通能力、决策能力等都能得到显著提高,从而在职业生涯中不断成长进步。同时,“有为” 也能让青年干部获得成就感和满足感。当看到自己的努力为单位、为社会带来积极变化时,那种内心的喜悦是无法言表的,这会进一步激励他们在工作中追求更高的目标,实现更大的人生价值。
做到 “有位” 更 “有为”,青年干部需要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以正确的价值观指导自己的行为。再者,须不断学习增强自身能力,包括专业知识、领导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等。还须勇于实践创新,敢于在工作中尝试新的思路和方法,积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同时,保持廉洁自律,坚守底线,不为名利所诱惑,确保自己的行为始终符合党和人民的利益。青年干部 “有位” 是机遇,“有为” 是使命。在新时代的征程中,青年干部应珍惜 “有位” 之幸,以 “有为” 之实,在各自的岗位上展现新作为,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王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