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区:开展养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比对 促进区域养老服务水平提升
2020年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下达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市监标技[2020]49号),由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承担佛山市南海区养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国家级专项试点任务,以标准化促进南海区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提升南海养老服务质量,树立南海养老服务形象,努力满足不断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
为更好完善养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南海区养老标准化工作整体水平提升,南海区开展养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宣传与标准比对工作。
结合试点工作开展情况,通过与粤港澳大湾区代表城市(香港、澳门)及国内代表地区(北京、苏州)养老基本公共服务相关素材进行分析,重点面向标准、机制,梳理典型养老服务类型、福利政策、运行模式、监管机制、管理及服务标准等,与南海区养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现状进行比对,客观呈现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差距,汲取先进管理经验和工作方法,为建立、完善南海养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树立湾区标杆,为创建适用于南海区养老产业良性发展的管理模式打造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先进示范探索有效路径。
通过比对工作总结南海区走在前列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机制、富有南海特色的养老服务“三项清单”、相对完善的政策统筹与顶层设计、标准化体系支撑的养老服务事业+产业格局初具成效、15分钟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养老服务标准化评价提升机制逐渐完善共6项特色优势。
另外,还从提升养老服务体系构建的系统性、提升全民养老服务认知和意识水平、补齐法规政策短板、完善短中长发展规划及其实施机制、完善决策统筹和执行协调设计、丰富服务提供内容和形式、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补齐资源配置短板、完善标准体系和强化标准实施10个方面给出发展建议。
通过开展南海区养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标准比对项目,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养老基本公共服务经验,为提升南海区养老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建设,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服务事业合作发展,形成可复制推广工作经验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