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 留得清气满乾坤
从2012年12月4日至今,八项规定已伴随广大党员干部走过十二个春秋。十二年,不是“一阵风”的短期整治,而是“一辈子”的长期坚守;不是“纸面上”的条文罗列,而是“行动上”的真抓实干;不是“为了管而管”的约束,而是“为了民而守”的初心践行。驻足历史新起点,党员干部应将深入学习贯彻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必修课、常修课、长修课,以为民初心答好民生题。
以“头悬梁、锥刺股”之决心,持之以恒地贯彻好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实施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直至真正化风成俗。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对待问题稍有懈怠和退让,就会使得不正之风抬头。只有让八项规定这颗“常青树”牢牢扎根在所有干部心中,持久地抵抗一切的歪风、邪风,巩固好党员干部的心之土壤,才能够更好地实现为民服务。因此,党员干部应当以八项规定为镜,坚定底线,以愚公移山的恒心和决心,“吹毛求疵”式将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日日时时观镜自照,对镜自省,才能真正的做到“正衣冠”,正身形。
以“脚踏地、手抚土”之姿态,实干笃行中贯彻好八项规定精神。“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八项规定从来不是空谈,而是真正落实到干部身体力行之中的。只许诺,不兑现,只喊口号不撸袖子,群众所关心的问题就不可能真正得到解决。精文简会,不仅让干部开展工作减轻了行囊包裹,更让干部的工作模式从讲形式转移到讲实干,以更科学的方式开展各项工作,避免了冗繁会议和行文所带来的拖延;改进调查研究,让干部能够真正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实地调研中,于田间地头了解群众需求,切实解决“路不平”、“住不行”等问题。只有关注基础设施是否完备、惠农政策是否宣传到位、便民服务是否贴心,把目光聚焦在问题上,党员干部才能够真正的成为群众的“解语花”、“知心人”,做好各项民生实事。
以“心自坚、身自正”之自觉,清正廉洁中贯彻好八项规定精神。“清廉是福,贪欲是祸”,唯有坚定保持初心,毫不放松底线,以高度的警觉和自觉对待任何违纪行为,才能走得长远,干的出彩。纵观各类违纪案件,从小吃小拿到犯下大错,究其根本是丢失初心使命,没有正确认识到廉洁对于党员干部立身为政的重要性。党员干部一旦丢弃初心,就容易被各种外界事物所俘获,轻易动摇个人思想,被腐化为社会蛀虫。这要求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以初心固住心灵净土,做到“恶小也不为”,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王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