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与云南白药签订《税收共治合作协议》
2021年11月22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在昆明举行了税收共治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仪式上,云南省税务局与云南白药、富滇银行签订了《税收共治合作协议》,这是云南省税务局首次与企业签订共治合作协议。云南省国资委领导,省内千户集团企业,九家驻滇大企业集团代表和新闻媒体见证了这一重要时刻。
《税收共治合作协议》是以契约的形式把税企关系从传统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转变为税企平等、协商、合作的关系,是税务部门优化纳税服务的一项创新举措。
纳税信用等级好,税收遵从意愿强,税收风险防控能力强是与税务机关签订共治合作协议的前提条件。云南白药能够成为云南省首批与税务机关签订共治合作协议的两家企业之一,说明云南省税务局对云南白药税收遵从意愿和税务风险防控能力的高度认可。
仪式上,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唐新民指出:举行税收共治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是税务部门优化大企业个性化服务的一件大事,也是云南税务和大企业之间深化合作互信的一件喜事。税企共治,是深化税务改革的一项举措,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积极行动,也是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的一道有效屏障。这次与两家企业集团的签约,是云南税务部门认真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开拓创新,提升税收服务管理水平的一次积极尝试,也是税企精诚合作,共治税收、共防风险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于签约的大企业,我们希望进一步增强合作参与性,遵从主动性,系统带动性,发挥行业影响力,引领力和感召力,与税务机关一道,促进上下游企业遵守税法,为营造诚信纳税,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云南白药集团首席执行官董明在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在昆明举行了税收共治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上代表云南白药进行发言。在发言中,董总对云南省税务局为此次签约所做的努力安排,以及云南省税务局对白药的充分信任表示感谢。对云南白药的生产经营情况、纳税遵从情况进行了介绍。董总表示:未来,云南白药将继续秉承诚信纳税的理念,利用本次签约的契机,进一步健全税务风险内控体系,提高公司税务管理团队的专业水平,加强与税务机关的工作交流和定期沟通,提高成员企业防控税务风险的能力。对重大涉税事项,主动向税务机关报告,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税收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协议,按期向税务机关提供履约报告。